阳光中国>警示>食品>正文
1
东方宝发布违法广告被曝光
阳光中国14008号阳光志愿者天云  添加 评论:0 浏览:4
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,更好地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,广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[2009]第1号违法广告公告,将2009年上半年曾在《南方都市报》、《羊城晚报》、《新快报》、《广州日报》、《信息时报》、《晶报》、《江门日报》和深圳广播电台、深圳市宝安区电视台、东莞广播电视台、茂名市广播电视台发布的部分严重违法食品、药品广告公告予以曝光,其中具体违法广告包括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“东方宝”特殊营养食品广告。广告中出现了“有效调整混乱内分泌,痛经、腰腹坠胀现象消失!难入睡、多梦、易醒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”等宣传该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内容,违反《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》第十三条的规定
暂无评论
系统广播